索引号:330411ZF200000/2021-18559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生成日期:2021-06-18 | 文号: |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XZYY20210618001 ) | ||||||||||||||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二十七条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以下不动产征询异议公告。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期满无异议将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