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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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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秀洲区残联办公室。 办公地址:秀洲区新城街道九里路556号残联大楼70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3-82720719。 传真号码:0573-82720842。 邮政编码:31403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及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科室以及其他信息; 2.通知公告:工作通知等; 3.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4.党务政务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 5.办事指南:残疾人办事指南; 6.自强风采:残疾人风采展示; 7.政策文件:文件以及政策解读信息; 8.规划计划:计划总结; (二)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秀洲区残联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信息名称、索引号、成文时间、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号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信息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成文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发布时间是该政府信息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4.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5.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众可以通过秀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oa028.com/)获取、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会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1.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会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秀洲门户网站(http://www.oa028.com/col/col1228921777/index.html)“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书面申请表网址(http://www.oa028.com/art/2020/5/6/art_1228921779_39675884.html)申请信息录入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联系地址:秀洲区新城街道九里路556号残联大楼701办公室,办公电话:0573-82720719,传真:0573-82720842,邮编:314031。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秀洲区残联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或网上电子《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工作单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需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3.受理程序 本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属于申请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众利益(含申请人本人),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性证明而未提供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不属于本会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7)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同一申请人向本会反复申请公开同一内容政府信息,本会已经作出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9)本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会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公开电话:0573-83680232,传真:0573-82720220,单位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洪兴西路1765号,邮政编码:31403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秀洲区行政复议局(联系电话:0573-82723558,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殷路454号,邮政编码:31403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可以向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573-83599931,联系地址:中环南路1469号)提出,也可以向秀洲区信访局提出(联系电话0573-82717430,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602号,邮政编码:314031);还可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 号)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当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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